山东省科技厅发布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3/8 9:32:47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鲁政发〔2016〕10号)精神,根据《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办法》(鲁财工〔2016〕11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1.补助对象。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认定且资格有效,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三个险种的高新技术企业。

2.补助标准。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的年度财政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同时按照《扶持办法》要求提报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保费支出凭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承保财产保险公司印章的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等。

2.各市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当地企业扶持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2月8日前将《山东省高新技术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和《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正式行文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和山东保监局(含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和山东保监局提报申请文件及详细申报资料,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补贴资金申请情况由所在市汇总上报。

(二)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11室

联系方式:丛培虎 0531-66777329

申报咨询:省科技厅  韩绍华 0531-66777036

省财政厅  张海洋 0531-82669521

山东保监局 韩冰 0531-81665201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在线咨询
TEL:

0536-5128101